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和管理办法(试行)》(华大 〔2016〕23号)的文件精神以及《2017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并经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认定下列9位硕士生导师具备2017年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资格(按姓氏拼音为序):
陈恒汉 陈历明 杜志卿 侯国金 李志君 毛浩然 万 婉 阎 喜 朱 琳
下列11位硕士生导师具备2017年翻译专业研究生招生资格(按姓氏拼音为序):
陈恒汉 陈历明 杜志卿 黄文溥 侯国金 刘 杰 毛浩然 万 婉 吴国向
阎 喜 朱 琳
相关申请材料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欢迎联系下列电话或邮箱进行反映。
公示电话:0595-22692795(院办)、22692352(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0595-22693572(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