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和管理办法(试行)》(华大 〔2016〕23号)的文件精神、《关于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研〔2016〕40号)以及《2016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并经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 员会审议,认定下列9位硕士生导师具备2016年招收研究生资格(按姓氏拼音为序):
陈历明 杜志卿 侯国金 黎林 孙飞凤 万婉 吴国向 阎喜 张燕
相关申请材料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6年7月8日至7月13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欢迎联系下列电话或邮箱进行反映。
公示电话:0595-22692795(院办)、22692352(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0595-22693572(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
2016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doc
陈历明.doc 杜志卿.doc 侯国金.doc
黎林.doc 孙飞凤.doc 万婉.doc
吴国向.doc 阎喜.doc 张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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