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2007〕39号
关于研究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2008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新华社福建分社新闻信息中心将派人到我校补拍电子图像采集照片。现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集对象
2008年7月毕业的所有硕士生、博士生,及2008年年底毕业的所有硕士生、博士生。
二、 采集时间地点
2007年12月9日(星期日)8:30-10:30,自觉排队、先到先拍照。地点:敬萱堂三楼教师休息室。
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拍摄地点,错过此次拍照的同学请在下列时间段自行联系福建省指定地点福建图像采集中心补拍:第一阶段:2007年10月29日—11月2日,第二阶段2008年4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其它时间不接待补拍学生。图片社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16号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采集中心;图片社联系人:李罡;联系电话: 0591-87820000、87818684。
三、 报名安排
毕业研究生于11月27日之前携身份证复印件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名,填写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报名结束后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加盖公章(另信息表电子版发至hquyjsc@hqu.edu.cn),并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15元/人)于11月29日之前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学位科。未报名的同学不能参加12月9日的拍摄。
四、境外生安排(境内生不参照以下方式)
2008年7月及2008年年底有澳门学生预毕业的学院,请务必通知学生于08年5月10日(7月毕业)及08年12月10日(年底毕业)之前将数码照片拍后先发邮件至hquyjsc@hqu.edu.cn ,再寄三张同版1寸彩照(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用)至研究生处学位科,并交15元采集费。照片要求如下:1、必须为彩色正面图象;2、穿白色或浅色系服装(因背景统一要求蓝色);3、照片电子版(邮件)格式为JPEG 120×160(严格按照该标准,格式不对,一律退回)。
学历证书拍照的延误将影响到研究生学历证书的正常发放,因此造成的成果由学生本人自负。特此通知。 |